拍 卖 公 告
辽宁大元拍卖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4月22日10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丹东市元宝区草市街安美小区3号楼3单元106室,建筑面积:86.75平方米,起拍价405556.25元。
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凭本公司打印的《竞买人通知单》上的保证金账户(公司全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061229248001058)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10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该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3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交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汇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并在汇款单注明拍卖案件(2015)丹中法技字第0036号;
开户银行:工行丹东振兴支行 帐号0707010209264005029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1日上午10时
公司地址: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
公司网址:http://www.lnzd789.com/
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ln-lh.com/
联系电话:13942593150 0415-3991580 024-31009996
|